查看原文
其他

顶风违建,羞!宜昌37处新增违建名单曝光

宜昌发布 2019-04-20

在当前我市打击禁违的高压态势之下

还有部分市民仍抱有侥幸心理

顶风违建


宜昌市11月新增违建曝光台


西陵区


伍家岗区


点军区


高新区


夷陵区


根据《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》(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)的相关规定,对上述附有违建的房屋不予办理登记、抵押及产权变更



顶风违建羞、丑


11月29日,龙盘湖龙岛6区49号业主余某,未取得相关许可就在其门口搭建了一个1.4平方米钢混结构门厅,伍家岗中队在接到及举报后迅速赶往现场,在向当事人宣传了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后,对该处违建实施了强拆。


目前,宜昌市像这样顶风新增违建的房屋有37处,城管部门逐一对其进行了拆除,拆除费用将由当事人自行承当。



 新增违建"零容忍"


“在如此高压的态势下还敢顶风违建,就必须动真格,以铁的手腕严厉打击,这样才能对那些心存侥幸的人一个极大的震慑,迫使他们自己拆除违建。”记者在采访中,退休老师李东君说出自己的看法:“拆违与每个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,此次治理违建也让更多的人看到了党委、政府的拆违决心和态度。”


“违建让整个城市看上去乱糟糟的,拆除了违建,路变宽敞了,看着也更舒心了。”在果园二路居住10余年的叶女士说道,拆违建刻不容缓,对顶风作案者更应该严厉打击。



即查即拆,纳入失信联合惩戒


凡是11月1日《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》正式施行以后所盖的违建都属于新增违建,对于新增违法建筑‘零容忍’,一砖一瓦都不行,发现一起,拆除一起。

宜昌市城监支队支队长李大农


违法建筑将不予不动产登记、抵押,买卖,对于那些顶风作案盖违建的当事人,除了对违建部分要进行依法拆除外,根据《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还要对其处以罚款,实施强制拆除的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。当事人拒不缴纳的,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,并将纳入诚信体系。


点击图片查看西陵区集中拆违最新进展
👇👇👇


按照指示进行星标置顶

每天和宜小布不见不散


来源丨宜昌发布、市城管委

记者丨徐水仙、郑璐     通讯员丨黄玉莲

编辑丨婷婷        编审丨水仙

铁腕禁违 为民利民!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